费伦茨[1909]做出了一个真正的发现,当一个催眠师在催眠开始常常发出入眠的指令时,他就在把自己置于被催眠者的父母的地位上。他认为,要区分两种催眠:一种是用好话劝诱——他认为这是以母亲为模型;另一种是威胁——这源起于父亲。催眠中入眠的指令恰恰意味着命令被催眠者撤回对世界的一切兴趣,而专注于催眠师这个人。被催眠者就是这样加以理解的。因为睡眠的心理特征就在于撤回对外部世界的兴趣,睡眠和催眠状态之间的密切关系就是以它为基础的。
通过催眠师采用的特有手段,他唤起被催眠者一部分古老的遗留物,这种遗留物也使得他服从他的父母,并在他与其父亲的关系方面体验到一种个人的新的生机。这样,被唤起的东西是极重要的且危险的人格观念——对这种人格观念来说,只有被动的受虐态度才是可能的,人的意志也将不得不受其支配。当单独与他相处、“注视他的脸”,似乎是一种冒险的事情。正是仅仅在与此同样的方式中,我们才能描绘原始部落的个体成员与其原始父亲的关系。正如我们从其他反应中得知,个人不同程度地保持着恢复这类旧情境的个人态度。然而,说催眠不管怎样只是一种游戏,一种对那些旧印象的不真实的复活,这可能是不合时宜的。要当心,在催眠中任何意志中止得太严重后果都存在着抵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