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您就讲给我听吧,”弗朗兹又说,“我确信,事情由您的口中叙述出来,跟我亲眼看见的一样,会给我留下强烈印象。说起来,我不止一次想去观看处决人,但始终下不了决心。你怎么样,阿尔贝?”
“我嘛,”子爵答道,“我倒看过杀加斯坦,不过,当时我好像喝醉了,那天我中学毕业,我们在一家什么酒馆闹了个通宵。”
“这不能成为理由,在巴黎没有做过的事情,到外国就不见得不能做:旅行就是为了长见识,各处走走,就是为了多看看。如果有人问您:在罗马怎样处决犯人?而您却回答:我不知道。想一想您的脸面往哪儿放。据说判处死刑的那个罪犯是个恶棍,他竟然举起炉子的劈柴架,一下子打死他的养父,一位善良的教堂司铎。活见鬼!要杀害一位神职人员,应当使用一件像样的凶器,而不该拿什么劈柴架,尤其是这位神职人员可能就是我们的父亲。您若是去西班牙旅行,一定要去看斗牛,对吧?那好,就假定我们要去观看的是一场搏斗;想一想在竞技场上的古代罗马人,想一想打死三百头狮子和一百人丧生的狩猎。再想一想那八万掌声雷动的观众,那些携着该出阁的女儿去的贤惠的主妇,而那些纤手雪白的可爱的贞女则跷起拇指,娇媚地示意:喂,不要偷懒!那人快断气了,赶快把他结果掉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