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际人权公约有规定,同时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权利
国际人权公约,特别是《公民权利公约》和《禁止酷刑公约》,对刑事诉讼基本人权的内容作出了具体、明确的规定,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。
(一)获得独立、公开审判的权利
《公民权利公约》第14条第1款规定,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面前一律平等。在判定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时,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、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。
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条规定,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,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第11条规定,人民法院审判案件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一律公开进行。
(二)免费获得译员帮助的权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