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农民。我们都知道的—— 在中国,一户普通农民是决然承担不起那么高额的医疗费的。除非那孩子有十个身强体健的亲人,每个亲人都甘愿为他每月卖一次血,那么十年以后,才能够攒足三十万元。但是,十年中每天三百多元的医疗费又从何而来呢?那得需要一个农户人家的孩子有多少甘愿为他轮番献血的亲人呢?
事实也确乎是,那父亲已然倾家荡产束手无策了。连负责寻找到他的调查人员,都不禁对着电视摄像机说:“虽然他的做法是应该受到谴责的,但面对他的家庭的实际情况,我却开始有些同情他了。”
见诸媒体的类似的事情,在中国已经发生得不少了。可以预见,以后还会渐多起来。
我认为,此类事情首先并不仅仅是什么亲情伦理性质的现象,而更是明明白白的社会问题,所以,仅仅作出亲情伦理方面的谴责是不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