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国时期的建筑艺术也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。受益于新的钢铁建材、混凝土技术和建筑部件预制技术以及大规模城市化对建筑业的刺激,住宅、公共建筑等事业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。公寓住宅、工厂、百货公司、博物馆、剧院、办公大楼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。这种建筑的繁荣为建筑艺术的发展和多元化提供了广阔的平台。
开始于19世纪20年代的历史主义建筑风格在帝国时期仍然呈现强大的生命力。历史主义强调历史发展乃一种具有决定意义的潮流,同时重视对于历史现象的个性的欣赏,认为要从历史潮流中去体察每个个体的意义。在建筑艺术方面,历史主义风格体现为重视过去,追求个体性的创造。基于这种取向,古典风格(Antike-Stil)、文艺复兴风格(Renaissance-Stil)、哥特式风格(Gotischer Stil)等又重新归于流行,但是又与过去有所区别,被冠上了新古典主义(Neoklassizismus)、新巴洛克(Neobarok)、新哥特式(Neogotik)、新文艺复兴(Neorenaissance)等名称。此外,历史主义建筑风格还呈现地区性特点,其代表有汉诺威建筑学派(Hannoversche Architekturschule)、新纽伦堡风格(Neu-Nürnberger Stil)等。在历史主义建筑风格之下,公共建筑大多带有“类别”特征。歌剧院通常属于新巴洛克风格;法院建筑大多带有新古典主义或罗马式风格(Romanischer Stil) ;博物馆一般是缪斯神庙(Musentempel)风格;邮局大多为新哥特式风格;威尼斯的文艺复兴式风格则通常是商业建筑的首选;政府和议会建筑则多为古典希腊罗马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