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百多人的部落,突然就没动静了。”
“或是去劫掠了?”
“这百多里的路段,纪人都杀光了,该抢的也抢完了。昨晚是雨夜,定然不会费这等功夫。”
都侯昂起头,有些恼怒的看着天空。
“血战两个月的边关,这一次河州的纪人,很麻烦。”
“须小心。”
都侯收回头颅,往后转,看着后方二千人的长伍,运送着浩荡的辎重粮草,至少有百列的马车。
十几万的大军在连夜攻城,辎重越发吃紧,这好不容易收拢到的一批,还没在望州隔上两天,便又要送过去了。
“那几个大部落都是废物,这么久都攻不下河州,若是让我神鹰部落去,那些纪人听到我等的名声,早该吓死了吧。”
北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只有攻城的部落,在破城之后才能屠城劫掠,其余没参与的,不得乱动。
“真怀念啊,打望州的时候,我等便是攻城军,城门一破,便入城烧杀!那些嫩花花的纪人女子,都跑完了尚不够分,便只能四处杀人剐眼了。”
剐眼喂鹰,是神鹰部落最喜欢的事情。
“那三千的纪人筒字营,一个眼珠子都没留下,全吃入鹰肚子。”
随行的两千狄人,都呼啸地笑了起来。
“咦?都侯,神鹰回来了。”
都侯有些错愕地抬头,不明白部落里的神鹰,为何突然而返,这是要飞去河州通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