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网友向阆中公安交警举报一起“川RP76**轿车压“双黄线”左转弯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…”,并附上相关视频作为佐证。 接到举报信息后,阆中交警大队民警立即根据举报线索及时核实,发现该车辆川RP76**轿车确实存在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,民警联系到该车主张某某,要求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处罚。 7月18日下午,张某某来到交警大队,面对证据的面前,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张某某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存在,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随后,民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;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实施办法》第66条第4项,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,记1分。 交警提醒 交警提醒 压“双黄线”掉头和左转弯压“双黄线”属于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。作为驾驶人在路上行驶必须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,正确选择自己的行车路线,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安全文明驾驶。 来源:阆中公安交警 举报/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