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廉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,为人坦率,长相豪迈,蓝蓝的眼睛和北欧的维京人一个样。到十三岁时,母亲在合作社办公室里给他谋了个活儿干。
“你让他去坐冷板凳有啥用?”孟若问道,“屁股都坐烂了,一个子儿也挣不到。他刚去能挣多少钱?”
“一开始挣多少都无所谓。”孟若太太道。
“无所谓!让他跟我下井去,起步轻轻松松就能挣每周十先令。哼,我就知道,坐烂屁股挣个六先令,都比跟我下井挣十先令好,是不是?”
“他不会下井去的,”孟若太太道,“这件事没什么好说的。”
“我下井去没事儿,他下井去就不行啦?”
“你妈把你十二岁赶下井,这事儿我可干不出来。”
“十二岁?比十二岁早多了!”
“几岁都一样!”孟若太太说道。
她对儿子引以为豪。他去上夜校,在那里学会了速记。到十六岁时,除了个别人以外,他已经是本地首屈一指的速记员和簿记员了。后来,他又去夜校给别人上课。不过他脾气直愣得很,要不是大家看他心地好,块头又大,难保会出什么事情。
所有男人会做的事——体面的事情——威廉一样都不落。他跑起来像风一样快。十二岁的时候,他在赛跑中拿了个一等奖,奖品是个玻璃做的墨水台,形状像是个铁砧,后来就一直堂堂正正地摆在碗柜上。每次看见它孟若太太都会感到由衷的欣慰。儿子是为了她才去赛跑的。拿了奖以后,他就气喘吁吁地一路奔回家,急不可耐地告诉母亲:“瞧啊,妈妈!”这是母亲得到的第一件真正的礼物,她接过它,感觉自己像个女王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