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致力于“中国化”的基督教
民国建立以后,中国政府一再声明对各种宗教一视同仁,基督教在中国遂有了惊人的发展。以新教为例,1906年,教团有82个,宣教师有3833人,信徒10余万人。1913年,宣教师就增至5394人,信徒则达245959人。到了1935年,全国新教教会有7281个,信徒达百万余人。[41]而天主教徒在1936年约有2800000人。[42]天主教、新教各教团,除积极传教外,还致力于各种社会事业,如办大学、中学、小学、幼稚园、孤儿院,设医院、书局、救济所等。据1937年的统计,是年教会男子中学有100所,女子中学有95所,男女合校的中学有54所,共计259所,学生50000余人。教会大学有15所,为上海的圣约翰大学、震旦大学、沪江大学,北京的燕京大学、辅仁大学,济南的齐鲁大学,南京的金陵大学、金陵女子学院,苏州的东吴大学,成都的华西协和大学,杭州的之江大学,武昌的华中大学,福州的福建协和大学、华南女子文理学院,广东的岭南大学。教会书局有130家,仅1935年就出版基督教丛书4000余种,教会期刊也为数众多,抗战前中文杂志有211种,英文杂志有27种,合计总数为238种。教会医院及诊疗所1937年达271家。另一方面,中国的自治教会,也逐渐增加并不断发展,终至遍及中国各地,还远及海外,使中国基督教呈现出日益“中国化”的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