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上述种种原因,自忽必烈开国算起,元朝前期科举停废长达半世纪之久。直到主张以儒治国的元仁宗即位,为了整顿吏治,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,才重新提出“求贤取士,何法为上”[48]的问题。皇庆三年(1313年)末,元廷以行科举诏颁布天下,决定恢复科举制度的第一次考试,在延祐时举行,故以延祐首科见诸史端。
元代科试,每三年举行一次。分为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三道。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,年龄在25岁以上,乡党称其孝悌,朋友服其信义,经明行修之士,贡诸路府。其或徇私滥举,并应举而不举者,监察御史、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。
关于考试程式,元地方一级考试沿用金代的“乡试”之名,于八月举行。其科目,蒙古、色目人试二场。第一场经问五条,在大学、论语、孟子、中庸内设问,用朱氏(朱熹)章句集注。其义理精明,文辞典雅者为中选。第二场第一道,以时务出题,限500字以上。至正时改经问五条为三条,另增本经义一道。经问只在“四书”内出题,增本经义一道,须在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内明一经,增加了难度。汉人、南人考试三场。第一场明经经疑,大学、论语、孟子、中庸内出题,并用朱氏章句集注,复以己意结之,限300字以上;经义一道,各注一经,《诗》以朱氏为主,《尚书》以蔡氏(朱熹门人蔡沈)为主,《周易》以程氏、朱氏为主,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,《春秋》许用三经(左氏、公羊、谷梁三传)外,还可并用程颐私淑胡安国作的传,《礼记》用古注疏,限500字以上,不拘格律。第二场古赋、诏诰、章表内科一道。古赋、诏诰用古体,章表四六,参用古体。至正时改古赋外于诏诰、章表内又科一道。第三场策问一道,经史时务内出题,不矜浮藻,惟务直叙述,限1000字以上成。蒙古、色目人,愿试汉人、南人科目,中选者加一等注授。蒙古、色目人作一榜,汉人、南人作一榜。第一名赐进士及第,从六品;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,皆正七品;第三甲以下,皆正八品。两榜皆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