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此看来,从鸦片战争到1898年戊戌变法之前这段时间内,西洋音乐虽然通过传教士和帝国主义其他文化侵略机构传入了中国,但其影响却局限在宫廷官僚贵族和某些西教教徒中,并未使广大中国人民所接受。直到戊戌维新运动以后,一些思想比较开明进步的知识分子纷纷出国留学和考察,探求救国之方,其中有人学习了西洋音乐。其后西洋音乐通过这些留洋的知识分子才逐渐在中国传播开来,并对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。学堂乐歌的出现,是西洋音乐在晚清传播而产生的一个积极成果,也是晚清时期中国艺术界积极吸收西方艺术因素,改革传统音乐的一种反映。
19世纪末,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的侵略加剧,国内民族危机进一步加剧。为救亡图存,1898年以康有为、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,主张效法日本,学习西方的科学文明,要求废科举、办新学,其中曾提出开设“乐歌”课的必要和意义。戊戌变法失败后,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极力鼓吹音乐的重大社会作用,积极提倡在学校设立唱歌课。他们在许多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和歌曲,大力宣扬“乐歌”在思想启蒙方面的教育作用。1900年以后,有许多人陆续东渡日本进入音乐学校,开始较为系统地学习西洋音乐,其中著名的有肖友梅、曾志忞、高寿田、李叔同等。当时传播的绝大多数歌曲,其曲调均选自日本和欧美的流行歌曲,用我国民间曲调填词的乐歌为数不多,由作曲者自己谱曲的乐歌则更少。借外国曲调填以新词,在当时已经成为一时的风尚。“庚子事变”后,清廷于1902、1903年颁布新的学堂章程,新式学堂普遍在全国建立,与此同时,音乐课也引进了课堂。当时的音乐课,通常叫作“唱歌课”,又称“乐歌课”。到1905年以后,学校唱歌活动已经相当普及,其形式已成了文化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,故被人称之为“乐歌运动”,这些新的歌曲被称为“学堂乐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