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年的四月十四日,诏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。北宋有昭文馆、史馆、集贤院,以及秘阁、龙图阁等,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,通称馆阁。司马光曾建议设十科举士,此诏令正符合他的主张。四月二十四日,司马光上《举张舜民等充馆阁札子》,说:“臣窃见奉议郎张舜民,材气秀异,读书能文,刚直敢言,竭忠忧国;通直郎孙准,学问优博,文辞宏赡,行义无缺,久淹下僚;河南府左军巡判官刘安世,才而自晦,愿而有立,力学修己,恬于进取。其人并堪充馆阁之选。”128又说:“如后不如所举,臣甘当同罪。”如果名不副实,情愿受罚。六月十六日,“诏候过明堂,令学士院试;其在外者,召赴阙”。让学士院组织考试,在外地的召至京师。
不久,孙准出了问题。八月二十六日,司马光上《所举孙准有罪自劾札子》,说:“臣举通直郎孙准,近闻孙准与妻赵氏,因争女使,与妻兄赵元裕相论,诉状内有虚妄事,罚铜六斤。臣昧于知人,所举有罪,理当连坐,乞赐责降。”孙准因为女仆,与妻子发生争执,到后来发展为与妻兄的官司,司马光请求责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