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你的成就如何,他想,你生活的方式就是你的天赋所在。他这一生都在以这一种或者那一种方式贩售自己的生命力。当你的感情不那么沉重时,你付出的反而物超所值。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,但他绝不会把这个写下来,即便是现在,也同样不会。不,他不会写,尽管这很值得一写。
她走进了他的视线,现在正穿过旷野走向营地。她穿着马裤,扛着一支来复枪。两个男仆抬着一只野羚跟在她身后。他想,她仍是一个好看的女人,有副令人愉悦的身体。她对床笫之事有极好的天赋和品味。虽然她不漂亮,但他喜欢她的面孔。她读了很多书,喜欢骑马打猎,当然,她酒喝得太多了点儿。她的丈夫在她还相当年轻的时候就死了,她有段时间全身心地去照顾两个刚长大的孩子,可孩子们并不需要她,反而觉得她的左围右绕令他们难堪。于是,她便把注意力放到了马匹、书本和酒瓶子上。她喜欢在晚餐前就着威士忌苏打读点儿书。到了晚餐时,她已经有了几分醉意,吃饭时再喝上一瓶葡萄酒,通常会醉到足以昏睡过去。